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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开云律师 陈开云律师,系中共党员,退伍军人。他曾经5年军旅生涯,5年商海奋斗,10年自学考试(贵州大学法律本科学历)。2010年加入贵州永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2014年参加人社部就业培训中心与中国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委员会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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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开云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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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

有些合同是可以“反悔”的


凡是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允许有关当事人“反悔”,您大可根据需要而灵活决定。

1.     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。所谓“重大误解”就是对合同的内容,有误解,而且不是一般误解,是重大误解,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利益。比如说,甲公司签订合同,将袜子以30元一打的价格卖给乙公司,结果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了争议:按照甲公司所在地的习惯,一打袜子是12只,即6双;而按照乙公司所在地的习惯,一打袜子是12双。这就是重大误解。

2.      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。比如某公司因急需资金,与别人签订的“高利贷”合同,有些“高利贷”利率要超过银行贷款的数十倍,这种合同就是显失公平的。

3.       以欺骗、威吓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比如说以次充好签订的买卖合同、强买强卖的合同。

上述三类合同,在知道了误解、不公平、欺骗的情况后后1年内,受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,也就是“反悔”。撤销之后,这个合同就变得从一开始就无效。

通过上述分析,您就不难总结出怎样的合同是有效的了,更可以再次基础上进行合同管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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